据市政府督察室的工作人员介绍,2007年,市政协委员王维东向市政协十一届九次会议提交了一份名为《关于尽快建立我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制度》的提案,希望建设部门牵头,尽快建立我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制度,以解决困难居民的住房难问题。该提案引起了市政府的重视,并于去年6月移交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负责。另据市房管局介绍,我市的廉租房制度还在进一步的修订中,有望在今年10月后出台。
此外,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许多市民对廉租房不甚了解,甚至把其等同于经济适用房。其实廉租房指的是租房行为,经济适用房指的是买房行为。廉租房没有产权,其保障方式是以发放租房补贴、实物配租等方式来解决低收入且住房困难群体的租房问题。

